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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3-29 21:32:33 作者:万博ManBetX3.0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是以裘皮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致力于产业整体发展、创新升级和服务平台建设的集团化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有裘皮制品的设计、研发和制造,主营业务范围有了从农产品初步处理到裘皮服饰销售的完整业务流程,是以裘皮时尚产业为核心,集“原料一加工一设计一生产一销售”完整产业链于一体具有产业集成优势的裘皮制品制造商。同时,公司充分的发挥行业引领作用,促进毛皮产业繁荣发展,实现了以收促养,以养促加,实现产业规模健康发展。加大研发与创新力度,提高产业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品牌战略,发挥集群骨干企业作用,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公司为推动传统裘皮产业转型升级,华斯为整个行业的前、中、后产业链条搭建综合的服务平台,带领整个裘皮行业积极的向前发展。一是原材料市场平台,建筑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的中国肃宁国际毛皮交易中心。为毛皮从业者提供熟皮原材料交易平台。二是兴建了华斯裘皮小镇,小镇目前已经建好的包括裘皮服装终端消费平台华斯国际裘皮城是华斯裘皮小镇东区成功的作品之一,华斯国际裘皮城主营水貂服装、皮衣、箱包、羊绒、配饰等,入驻数百家工厂直营店。让顾客真正享受到原产地的工厂价格。同旅游公司合作,提供购物免费直通车,泊车便利,为顾客创造了舒心的购物环境。打造以裘皮服装为主的冬装购物中心。华斯裘皮电商孵化园,是华斯裘皮小镇设计研发和裘皮服装批发中心。与华斯国际裘皮城共同打造了裘皮服装品牌,通过几年的运营裘皮品牌已经深入人心。

  整皮服装是以裘皮皮张、裘皮面料为原料,采用雕花、印花、镶花等工艺制成的毛外穿裘皮服装,典雅尊贵、保暖性佳。

  裘布服装以棉布、羊毛和丝绸等布料与裘皮两种面料相结合,生产制作出简约的布面在外、毛面在内的双面裘皮服装。

  编织服装是以裁剪成纤细绳条的裘皮皮张以及动物尾毛为原料,以独特工艺编织制成的轻盈时尚裘皮服装,时尚性较强。

  (2)裘皮饰品,按照每个客户需求,利用各类裘皮皮张和尾毛,生产围巾、毛领、帽子、挂包以及尾毛制品和饰品。

  (3)裘皮皮张,以水貂、獭兔、狐狸等动物毛皮为原材料经鞣制处理,再经染色、增亮、揉搓等一系列外观工艺处理,制成能用来加工各种裘皮制品的半成品并长期保存。裘皮皮张保留了毛皮的自然属性,柔软、牢固,耐磨,不容易腐败变质。

  (4)裘皮面料,指裘皮皮张经过技师的选择、拼配和裁剪后,制成规格较大、尺寸标准的矩形裘皮服装面料,俗称为“裘皮褥子”,规格通常有 60cm*120cm 和75cm*110cm两种。

  (5)加工费是指公司裘皮鞣制加工除了满足自产需要外,对外加工的费用收入。

  (6)别的业务收入系公司积极向产业上下游产业链拓展及延伸即京南原材交易中心和华斯裘皮小镇的租金、物业费等收入。

  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自主研发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企业研发中心即“河北省裘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也是国内唯一省级裘皮技术研究中心,在服装设计和生产的基本工艺环节注重研发设计和质量控制。在产品设计、工艺改进、样品生产加工工艺、产品质量的跟踪等方面开展创新研发。公司的裘皮研发中心,下设专业研发部、设计部、工艺部和纸样部,由国内资深服装专家领衔,设计部理念强调裘皮时装化,工艺部为产品工业化提供了技术保障。公司的设计作品多次荣获全国裘皮服装大赛奖项,产品能够立足于不同的消费市场和消费群体,深受国内外市场的青睐。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原材料最重要的包含原材料皮张和服装用的辅料。公司对原皮的采购计划一般由生产部、销售部、采购部和财务部共同根据往年的销售数据、本年度销售计划、库存情况,在当期市场行情、原料价格变更预测和资金状况考虑的基础上做出,由专业的收购团队进行实施、验收和入库进账。公司成立了稳定的面向全球市场的采购渠道,国内采购一方面以“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保证了公司的原皮稳定供应,另一方面通过公司所处地全国最大的裘皮交易市场进行调节和补充;海外通过拍卖会配置优质和稀缺原皮资源,满足生产要。依托上述采购渠道,公司有较高的采购效率,和较低的采购成本。

  公司的生产主要由订单驱动,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四个主要部分:研发设计、鞣制加工、染色处理和服饰生产

  公司报告期内OEM模式和ODM模式的产品营销售卖价格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OBM模式的定价方式为自主定价。报告期内公司各种类型的产品根据原皮种类、规格、颜色及成衣款式、规格等可划分为上百个品类,成本各有不同,且不同批次订单的产品差异较大,所以,不同模式下各种类型的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具可比性。

  (1)OBM模式即公司自主品牌经营业务,包括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产品销售、运营、推广和客户服务等操作。公司品牌经营业务外销采取直接与最终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直接销售的主要模式,国内主要通过线下商场开设直营店的模式进行,同时,公司也在线上与天猫,抖音等电商渠道初步开展销售。

  (2)OEM产品的主要销售对象是西欧地区的国际一线品牌商。ODM模式下的销售,公司发挥设计优势,以国内外中高档裘皮制造商、经销商为主要销售对象。

  公司自有品牌“华斯”、“怡嘉琦”“伊尚迪”以“奢华、典雅、独特、时尚”为主题,产品轻巧、柔美、简约、时尚,“怡嘉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和“中国真皮标志”等荣誉称号。

  “华斯”HERAS秉持”优雅、高贵、知性、富德“的品牌个性,运用国际化的设计团队结合自身在皮草领域的深厚实力。创意独树一帜的多种面料与不同皮毛的结合的灵感之作,使得时装更高贵和赋予层次变化,同时赋予皮草产品更时尚更独特的品位。

  “怡嘉琦”“伊尚迪”时装与皮草结合,时尚优雅的概念诠释皮草的灵魂,产品定位30-45岁,知性、成功、优雅,开阔的眼界使她拥有时尚而得体的品味,阅历的积淀使她拥有高贵而独特的气质, 她聪明、美丽、自信,她拥有事业同时又懂得生活。

  新冠疫情继续在全球肆虐,人类面对新冠疫情仍未有较好的应对方式,疫情管控措施可能影响到生产和物流的不稳定,造成货期赔偿和客户流失风险。

  受地缘政治危机、大国关系走向、美联储加息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发展仍存在复杂与不确定因素。通胀压力下,欧美国家宏观货币政策收紧步伐加快,欧美国家对商品消费支出增速可能逐渐放缓;东南亚疫情逐渐好转后,全球纺织品服装订单可能加速回流东南亚,国内纺织品服装出口订单面临回落风险。国内经济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出口销售主要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随着公司出口业务量的不断增加,公司可能因汇率的波动增加汇率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特种毛皮经济动物的原皮,主要包括貂皮、狐皮、獭兔皮等。而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态势及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维护好现有客户的同时努力开发新客户,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华斯”“怡嘉琦”品牌建设,发掘品牌的裘皮文化内涵,提升内销市场的份额;密切关注国内外裘皮市场发展,加强库存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设计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议价能力;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动态和外汇市场走势,运用好远期外汇交易工具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积极开拓国内外的客户,利用公司的规模优势,不断创新,积极扩大市场份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经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会议、监事会四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成员名单,并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于当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成立新一届专门委员会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等,顺利完成公司的换届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以及2021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举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3名,董事郗惠宁女士、独立董事谢蓓孔宁宁女士、彭学军先生、刘兰玉先生因在外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总经理贺素成先生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2021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展望,董事会对总经理2021年度的工作表现及其工作报告均较为满意。

  二、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较为客观、线年度的工作及运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同意通过该报告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为了支持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主营业务处在增长阶段,存在较大的投资需求;同时,公司于 2019年开展了股份回购工作,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回购股份8,25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98 %,支付总金额为49,988,255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 2018 年 11 月 9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在充分考虑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并兼顾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前提下,现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五、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审议批准并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九、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十一、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修订后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十三、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十四、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十五、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十六、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十七、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十八、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十九、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十、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决定于2022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规合法性: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6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于 2022年4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需要说明的是:议案10,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线、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登记时间:2022年5月5日上午 9 时~11 时,下午 1 时~4 时。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为2022年5月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公司监事徐亚平女士召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3人,会议由徐亚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不存在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同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最新要求,对经营范围的表述统一按照《经营范围规范化目录》进行调整,因此公司的经营范围作出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服装、裘皮、革皮、尾毛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本企业生产所需原皮的收购;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经营或需审批的除外)。以自有资金对国家非禁止或限制的行业进行投资;仓储服务;裘皮及制品鉴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服饰零售;毛皮鞣制加工;毛皮制品加工;皮革制品制造;服饰研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品牌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农副产品营销售卖;畜禽收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同时,公司将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和损耗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重新核定了部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公司在2013年之前,公司主要房屋均为生产车间,但公司自2013年起为行业搭建平台,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均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标准,大多为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为了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固定资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

  根据核定情况,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房屋建筑物:公司房屋建筑物均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标准,大多为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本次对钢结构及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公司变更了该类固定资产的会计估计,折旧年限由20年变为40年;而对混凝土框架结构、砖混结构房屋、简易房及构筑物等,由于其修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相对较低,预计使用年限相对较短,折旧年限维持20年不变。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理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产生影响。

  综上,经初步估算,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对2022年度折旧减少约2450.16万元,预计将增加本公司2022年度的净利润约2167.18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参考公司发展、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及独立董事履职工作量和专业性,同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同意,现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从每人每年税后5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具体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的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本方案执行。(3)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25日(周一)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贺素成先生、董事会秘书郗惠宁女士、首席财务官苑桂芬女士、独立董事彭学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8,250,1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及2018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0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2018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5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58)。

  截至2019年5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8,25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98%,购买的最高价为6.82元/股、最低价为5.2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0,003,856.10元(含交易费用15,601.10元)。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将上述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则对上述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全部注销。本次除回购股份的用途确定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存放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8,250,1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5,560,818股减少至377,310,718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85,560,818元减少至人民币377,310,718元。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 共审议了13个议案较好的完成了监事会的工作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完善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 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

  2021年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不存在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大华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纪律处分3次。

  项目合伙人:姓名邱俊洲,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覃业贵,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邱俊洲2019年受过一次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覃业贵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本期审计费用95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9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所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企业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 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主体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该所在2021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以及验资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独立且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的审计工作,实现了公司2021年度对财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均表示满意,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022 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的外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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