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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2 09:47:36 作者:万博ManBetX3.0

  李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现将《深入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深入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更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入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青安〔2023〕20号)要求,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开展深入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关于“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重要讲话(以下简称“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为契机,以责任落实为关键,以“三个对照”为重点,深入剖析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与习重要讲话存在的差距,认真总结全区上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做法和成效,督促各街道、各部门更加坚定自觉树立并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更加坚定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更加主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更加自觉督促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更有力抓终端、抓末梢、抓基层、抓基础、抓岗位、抓职责,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专项行动自现在起至12月底结束,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学习研讨、对照检查、系统总结等贯通起来,边对照检查、边改进落实、边总结提升,确保取得实效。

  (一)集中学习研讨。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习关于“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重要批示精神逐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逐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小字头〔2022〕29号),研究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的具体措施。同时,组织引导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员进行学习研讨,督促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员学习,在各层面广泛形成学习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学、思、践、悟”的浓厚氛围,转化为抓紧抓牢抓细抓实安全生产的强大动力。

  (二)深入对照检查。各街道、各部门都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结合当前重点工作,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照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要求,深入对照检查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深入对照检查“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情况,深入对照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形成对照检查报告。一方面,系统总结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督责问责的做法及成效,客观分析安全生产事业发展变化、重要成就和创新措施;另一方面,明显问题导向,对照检查问题不足,找准短板差距,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改进措施。重点对照检查内容如下:

  1.对照“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招商引资、上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的要求,检查党委政府落实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情况;检查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情况;检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审核把关,做到不安全不招引、不安全不审批的情况。

  2.对照“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管严抓”的要求,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检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检查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检查明确本地重点行业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情况;检查明确本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情况;检查明确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检查季度“安全周”活动开展情况;检查重大风险隐患评估开展情况;检查企业外包施工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3.对照“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全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检查安全生产纳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等情况;检查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情况;检查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等重要内容情况;检查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追责问责、警示教育和改进落实情况。 各街道参照《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对照检查表》进行对照检查。

  1.对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照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企业和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照检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情况。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责,对照检查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情况。各部门都要对照检查是否存在职责边界不清、职责认同不到位,甚至推责、卸责、避责、失责等问题。相关部门对照检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四个一”运行机制(每季度1次形势分析、1次工作推进会、1次联合执法、1次总结调度)作用发挥情况。

  2.对照“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的要求,检查部门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内容情况;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按规定成立或明确专门科室、配备专职(专责)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对照“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的要求,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亲自带队,“四不两直”检查安全生产,层层传导压力情况;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提升隐患排查质量,深查隐蔽致灾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4.对照“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的要求,检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厘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管或监管对象底数,完成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并实行动态管理,分类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情况;检查督促企业抓好隐患整改治理情况;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检查重大风险隐患评估开展情况。

  5.对照“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深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加强企业外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实施“一案双罚”,实施联合惩戒,严肃追究刑责,定期公布执法处罚典型案例情况。

  6.对照“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各地区和各行业领域深刻吸取安全事故带来的教训,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的要求,检查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情况;检查本行业领域改进监管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对照“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检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建立落实情况,督促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情况。各企业都要自查是否存在主体责任层层衰减,主要负责人履责不力和一线岗位人员责任缺失“两头失守”,责任落实虚化、弱化、外化等问题。

  2.对照“安全投入到位”的要求,检查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和工艺投入情况;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投入情况;检查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投入情况;检查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投入情况。

  3.对照“安全培训到位”的要求,检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事故警示教育等情况。

  4.对照“基础管理到位”的要求,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落实情况;检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安全总监、内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外包项目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等情况;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5.对照“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组织、应急器材设备配备等情况。

  (三)系统总结提升。各街道、各部门要围绕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问题,聚焦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研究决策一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健全完善一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制度措施,落实一批安全生产“人、财、物”方面的保障要素,进一步提高本部门本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知,研究形成本辖区、本部门的改进落实措施。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系统梳理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对照检查报告和改进落实措施,形成专项行动总体情况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委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安委会领导任组长,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研究解决专项行动重要事项,进行工作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和督促指导组,负责专项行动具体推进落实。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把关,健全工作体系,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对照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组织对各街道、各部门进行“点对点”督促指导,并视情开展实地督导,推动各街道、各部门认真总结责任落实情况,高质量报送对照检查报告(附《对照检查表》,详见附件2、附件3),对敷衍应付、效果不好的直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强化精准执法和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企业开展对照检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审核各街道、各部门对照检查报告和改进落实措施,对检查剖析不认真、不深刻,成效变化总结不系统、不全面,查摆问题不准确、不具体,改进落实措施不务实、不细化的,一律重新“补课”,进行二次检查。专项行动重点内容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巡查结果纳入对区(市)和部门的考核,如出现扣分情况,区安委办将在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对责任单位予以相应扣分。

  (三)深入开展宣传。各街道、各部门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挖掘我区安全生产的特色做法、工作亮点、创新举措和突出变化,通过政府官网、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在主流媒体推出专项行动专题专栏和系列宣传报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各类宣传活动,总结推广一批正面典型和案例,形成学习宣传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请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认真对照《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对照检查表》和《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情况对照检查表》,逐项自查自纠,结合实际,认真填写《对照检查表》,起草准备对照检查报告。区安委办将根据市安委办工作安排,调度汇总各街道、各部门有关情况。(联系电线;金宏网址:李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深入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深入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为推动全区深入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根据市安委会工作要求,区安委会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具体推进实施,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内设综合组、督促指导组集中办公,负责专项行动具体推进落实。

  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1.认真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安全发展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重要制度措施情况。

  2.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内容,每年组织专题学习和培训情况。

  6.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项目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做到不安全不招引、不安全不审批的情况。

  2.月日,学习2023年2月22日习关于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露天煤矿坍塌事故的批示精神,参加人员范围:,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2013年以来,招商引资、上项目严把安全生产关,实施“一票否决”的项目数量。

  重点查看党委政府2023年学习记录、党委和政府会议纪要、制定的具体措施、干部培训等文件资料。

  组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次,开展干部培训次,结合实际出台重要制度措施件。

  重点查看党委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建设等文件中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要求,党委政府研究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决策的会议纪要中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要求。

  本辖区涉及行业领域()个,明确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个,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个。

  4.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钓活动、玻璃栈桥、电化学储能、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移动充电站、氢能、冰雪场所、平台经济、密室逃脱、剧本杀、醇基燃料、月子中心、大型综合体等新业态监管情况。

  1.每季度最后一个周作为安全生产活动周,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2023年以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安全督导检查次,其中,党委主要领导督导检查次。政府主要领导督导检查次。

  1.各区(市)是、否每2年组织开展1次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清单,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个区(市)未落实;是、否自风险评估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管控措施等向市安委办报备,个区(市)未落实。

  1.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外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是、否督促涉及高风险外包施工作业行为的发包单位,及时组织向区(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所在地乡镇(街道)报告本单位外包施工作业计划及进展情况。

  1.共个市级以上功能区,是、否制定功能区安全生产责任边界清单,是、否单独设立或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监管人员。

  重点查看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相关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部门“三定”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等文件资料。

  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

  2.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情况,不定期督促检查情况。

  3.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情况。

  4.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绩效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重要内容情况。

  2013年以来,对()个区(市)、部门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安全生产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所占权重。

  2013年以来,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针对事故教训开展专项整治、改进安全监管和警示教育情况。

  2023年发生较大事故_起,一般事故_起。已完成事故调查_起,未调查_起。

  重点查看安全生产考核资料,查看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情况。

  重点查看本地区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决定、责任人员档案,查看事故警示教育等资料。

  事故调查报告问责建议对事故企业落实停产措施_家;行政处罚_家,处罚金额_万元;追究企业有关人员_人;追究公职人员责任_人;

  实际对事故企业落实停产措施_家;行政处罚_家,处罚金额_万元;追究企业有关人员_人;追究公职人员责任_人。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_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_项,整改_项,未整改_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_次,公布典型执法案例_个。

  1.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4.是否存在职责边界不清、职责认同不到位,甚至推责、卸责、避责、失责等问题。

  5.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四个一”(每季度1次形势分析、1次工作推进会、1次联合执法、1次总结调度)运行机制作用。

  2013年以来,结合“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制定出台的制度措施和创新办法。

  安全生产活动周,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2023年以来,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安全督导检查

  重点查看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履职情况,会议研究、工作部署等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

  重点查看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例等资料。

  重点查看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的措施、做法、台账等资料。

  重点查看各部门职责界定、职责认同情况,是否存在推责、卸责、避责、失责等问题。

  □未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各部门应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内容。

  2.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按规定成立或明确专门处(科)室、配备专职(专责)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

  查看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明确专门处(科)室、配备专职(专责)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通知文件。

  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

  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亲自带队,“四不两直”检查安全生产,层层传导压力情况。

  2.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提升隐患排查质量,深查隐蔽致灾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

  2023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四不两直”检查()次,其中暗访暗查()次。

  重点查看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亲自带队,“四不两直”检查安全生产记录、台账或讲话、新闻报道等资料。

  重点查看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尤其是隐蔽致灾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的检查治理情况。

  □已建立检查问题隐患台账(含重大隐患台账),但隐患排查质量不高,浮于表面

  □已建立检查问题隐患台账(含重大隐患台账),隐患排查质量较高,能发现隐蔽致灾隐患

  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1.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厘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管或监管对象底数,完成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并实行动态管理,分类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情况。

  4.部门是、否每2年组织开展1次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清单,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是、否自风险评估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管控措施等向市安委办报备。

  重点查看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管或监管对象清单。是否完成主管或监管企业的分类分级工作,是否进行动态管理,是否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是否督促企业抓好隐患整改治理,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是否按照责任制进行落实实施。

  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_次;本行业领域全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_项,整改_项,未整改_项,其中,市本级发现重大事故隐患_项,整改_项,未整改_项。本行业领域全市进行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_次,公布典型执法案例_个,其中,市本级进行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_次,公布典型执法案例_个。

  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1.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通过“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情况。

  2.有关部门应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实施“一案双罚”,实施联合惩戒,严肃追究刑责,定期公布执法处罚典型案例情况。

  1.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总体情况,实施的创新办法措施。

  2.2013年以来,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总体情况,执法处罚、执法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等情况。

  3.按照市安委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情况纳入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是、否建立台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是、否结合驻点监督、分级包保和日常监督检查,对随意用工、“现抓现用”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项。

  4.区(市)部门是、否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外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涉及高风险外包施工作业行为的发包单位,及时组织向本部门和所在地乡镇(街道)报告本单位外包施工作业计划及进展情况。

  重点查看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检查记录、总结报告、在本系统部署年度执法计划等有关资料。

  重点查看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立案情况,是否实施“一案双罚”,是否定期公布执法处罚典型案例。

  各地区和各行业领域深刻吸取安全事故带来的教训,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

  2013年以来,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针对事故教训开展专项整治、改进安全监管和警示教育情况。

  2023年事故总体情况,发生较大事故_起,一般事故_起。针对事故教训开展专项整治、改进安全监管和警示教育情况。

  重点查看文件资料、台账,查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决定、责任人员档案,查看事故警示教育等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重点检查是不是制定全员责任清单,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体现本生产经营单位特点。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决策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总监的安全生产职责应符合《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要求。

  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要求;企业安全总监任命文件和有关部门关于该企业安全总监的备案文件;国有企业查部门委派文件;查安全总监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等,验证是否满足任职要求。

  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职责应符合企业岗位设置、岗位特点,应符合企业实际。

  对照企业责任清单,面谈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自身安全职责及具体履职的做法;询问不少于2名员工是否了解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并请不少于2名员工演示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做法。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编制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

  企业应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应符合财资〔2022〕136 号 《企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据实开支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建立使用台账,台账与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发票、收据、转账凭证等真实凭证不一致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

  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资金等并及时调整,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灵活用工人员的,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6个月及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 (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未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实习人员、外包施工人员等相关方纳入培训范围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和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地方标准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应当自初次领证日期起每年参加再培训并考试合格;考试不合格的,重新参加再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高危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未将“晨会”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体系,未将“晨会”制度落实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未将“晨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职工考核

  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的思想,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作为复工复产准备的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亲自组织、亲自授课,确保开工安全、生产安全。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应当具备基本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应符合《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当计入该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当包括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检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应急预案管理、事故报告和事故应急救援等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一次;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

  £重大或者较大风险,未制定专项管控方案,未采取限制或者禁止人员进入、定期巡查检查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报告,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未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

  £落实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一次

  £未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一次

  查阅企业建立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工作有关记录。抽取2处风险点,对照管控措施,查看落实情况。查阅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记录。抽取2处现场隐患,查看整改完成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悬挂、挖掘、动火、临时用电、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以及临近油气管道、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作业,应执行审批制度,并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规程、标准要求。

  查阅企业动火、高处、进入受(有)限空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制度措施规定及作业票等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查阅企业外包单位相关资料,分别访谈企业专门负责外包单位管理的人员、外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员、外包单位一线岗位职工。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管理应符合《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未对劳务派遣人员或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落实内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依法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7-2019),组织并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高危和人员密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3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人民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要提前进行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理应当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理应当依托本单位从业人员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的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定期组织训练,并每月至少开展1次救援行动演练。

  □已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且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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